|

十一届临城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8 17:31:56 阅读量:2193

根据《中共临城县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现就开展第三轮巡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强化政治监督;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什么、纠正什么,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县、美丽临城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被巡察单位及时间安排

本轮巡察县经济开发区、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编制办公室、信访局、融媒体中心、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县供销合作社、临城县总工会、共青团临城县委机关、县人大机关、县工业商业联合会、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网信办、县政协机关等20个县直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和延伸巡察被巡察单位所帮扶的重点贫困村南驾廻村、西贾村、东羊泉村、中羊泉东村、西洞村、东洞村、西辛安村、路家洞村、贾家崇村等9个村级党组织。

7月30日至7月31日对巡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驻点时间自8月1日至9月30日(8月1日-2日巡察组制定工作方案,3日召开县委巡察动员部署会)。10月份安排汇报、反馈、移交等工作,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减少或延长时间。

三、任务分工

由4个巡察组对20个县直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和9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延伸巡察,任务分工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组长:焦利晓             副组长:马建文 齐宁

负责巡察: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县委统战部、县工业商业联合会、网信办、南驾廻村、西贾村

县委第二巡察组

组长:赵建央             副组长:田建刚  赵艳峰

负责巡察:县委宣传部、行政审批局、融媒体中心、临城县总工会、共青团临城县委机关、东羊泉村、中羊泉东村

县委第三巡察组

组长:赵建飞             副组长:贾志刚  贾森林

负责巡察:县委办、信访局、医疗保障局、县人大机关、县供销合作社、路家洞村、贾家崇村

县委第四巡察组

组长:任清文            副组长: 张俊学  闫鸿升

负责巡察:政府办、县政协机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编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西洞村、东洞村、西辛安村

四、工作重点

(一)县直单位、人民团体党组

巡察对象为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单位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村级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

根据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监督检查3个方面情况。

 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不了解。②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学习、不传达,研究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把学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③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走过场。④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观念淡薄、责任缺失、管控不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宗教迷信等活动。⑤把“四个意识”当口号,对大是大非问题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松警惕,搞无原则一团和气。⑥越权决策、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存在搞非组织活动、与组织讨价还价、违背组织决定、欺骗和对抗组织等问题。

(2)重点了解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对党中央关于本单位、本行业工作方面重要部署只做表面上轰轰烈烈传达,口号化、机械化,不加消化、囫囵吞枣,没有联系本单位职责,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②对承担的脱贫攻坚方面任务重视不到位,落实扶贫政策要求打折扣,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对贫困户无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未发挥精准扶贫作用;产业扶贫收益未及时足额发放给低收入户,效果不明显;脱贫成果可持续性不足,出现返贫现象。③推进绿色发展方式和乡村环境治理不作为。④对与本单位、本行业相关的风险防控不重视,措施不具体。⑤在中央简政放权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没有做到刀刃向内、自我削权。⑥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工作不积极,对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不制止、不上报,甚至充当保护伞。⑦减税降费、强农惠农等涉企涉农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及时、发动群众不积极,存在优亲厚友、跑冒滴漏等问题。

(3)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对本单位、本系统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搁置不解决,存在只出政策不抓落实、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等问题。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领导班子不团结,甚至严重失和。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督促相关部门和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充分,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政绩观有偏差,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热衷大场面,数字造假、材料堆砌,编造政绩、隐瞒问题。②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浮在面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③调查研究图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搞“走秀式”调研,务虚不务实等。④学风文风会风不实,学习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发文开会搞“拿来主义”、应付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不解决实际问题。⑤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重复考核、多头检查,随意发通知、提要求,报材料过多过急。⑥责任落实“甩锅基层”,设定“一票否决”项目等,动辄追究、问责泛化。

(2)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系统、不科学、不均衡,对民生领域投入少,对一些民生实事推进不快,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②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激化群众矛盾。③便民服务不主动、效率低,行政审批、许可服务环节多、时间长,群众多头跑、材料反复要。④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⑤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多,对基层和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客观,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现状不了解、不清楚,关心帮扶不够到位,问题解决不够及时。

(3)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干预或操纵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资源分配等事项,搞内幕交易、权钱交易,牟取私利。②违规申报、包装项目,骗取、套取专项资金,在办理低保、申请补贴、危房改造等工作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③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惠农利民专项资金等。④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收取或罚没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巧立名目、强行集资摊派等。

(4)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没有驰而不息宣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缺乏抓长、抓常的意识和举措,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制度、举措束之高阁。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③公款吃喝令而不行、禁而不止,采取隐蔽手段变相公款吃喝。④以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等名义,收受礼金、财物等,造成不良影响。⑤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⑥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超标,搞豪华装修,或在办公用房整改中搞不合理的变通。⑦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⑧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他费用,违规使用党费发放补贴福利,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发放慰问品、慰问金。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5)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利用职权或职务上影响,搞权力寻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行为。②与民争利,在征地拆迁、职称评定、工资待遇、获取各种荣誉等方面,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③党员干部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退休后违规在企业任职,从事与原职务相关的营利活动。④领导干部身后跟随一个或多个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形成以其为核心的利益共同体。⑤资金管理混乱,虚列账目,挪用截留财政资金,违规举债,致使大额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收支混乱,通过虚报工程套取国家补贴。⑥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无原则让利,暗箱操作变卖资产,捞好处、送人情。⑦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随意增加预算、擅改规划,不搞招投标、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转包分包,或者明招暗定、搞“量身定做”的虚假招投标,使“关系户”中标,形成“关系工程”。⑧违规开支和发放费用;财务管理混乱,存在顶风违纪问题。

3.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放任自流,缺少研究、推动不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②所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健全、不团结,党的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引领作用没有发挥,党员没有归属感。③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一言堂”甚至家长制,班子成员党性意识淡化、不发表意见,党内民主走形式。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缺少辣味;“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⑤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常年不召开支部会议,相关规章制度缺失,对党员情况不闻不问,抓早抓小、约谈提醒少,党费收缴不规范。⑥党员队伍建设不科学、缺少规划,党员年龄老化、结构失衡。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甚至长期不发展党员。⑦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选树先进典型工作缺失,存在“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一些党员不履行义务,甚至带头违规违纪,群众认可度不高。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党管干部原则丧失,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研究干部工作。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未做到严格按照工作原则、程序和纪律办事,选人用人不讲规矩,程序颠倒或空转,有的在动议等环节“一把手”说了算,有的违背逢进必考原则,有的“跑风漏气”问题突出。③干部提拔中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亲亲疏疏,有的“近亲繁殖”或“凭关系提拔”,存在“父子兵”“夫妻店”现象。④干部考察不深入、不细致,被提拔干部群众认可度不高,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等问题。⑤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⑥存在干部档案造假、年龄造假、学历镀金,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以及“裸官”“吃空饷”现象。⑦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和退休制度不严格,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完善,开展检查只重形式,不看效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党建薄弱部门没有形成硬约束。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未将相关工作纳入考核内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风险漏洞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处置失当、不敢动真碰硬,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以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责任追究。④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拖延。⑤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未被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⑥一些窝案串案发生后,未进行“一案双查”,没有追究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及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二)村级党组织

巡察重点为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根据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村级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监督检查以下3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重点了解三大攻坚战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扶贫政策宣传、公开不到位,群众对应享受的政策保障不了解。②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帮扶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把针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补助资金普惠到全体村民。③处理本村矛盾不及时,造成重大社会稳定风险。

(2)重点了解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守摊子”现象突出,干劲不足,经济薄弱村“等靠要”,过度依赖外部支持。②落实拆迁安置、土地流转、村庄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不到位,对群众利益维护不力,协调处理群众之间矛盾不及时,影响整体社会氛围。③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监管不力,甚至阳奉阴违。

(3)重点了解扫黑除恶和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不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本村的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不制止、不上报。②落实粮食“直补”等惠农利民政策随意,执行不规范、不到位。③落实低保政策不严不实,低保户申报及动态管理不到位,对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的未适时增减。

(4)重点了解中央关于意识形态有关部署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组织不到位,效果不佳。②利用宗教人员开展村务工作,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放任不管。③对党员管理要求不严,党员理想信念淡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④对管辖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得力、引导不到位,造成群体性事件,给党和政府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重点发现在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对救灾救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补助费等,在使用、分配、发放过程中,搞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②在危房改造、五保和低保等民生事项办理中,“张冠李戴”造假冒领,骗取补助资金,或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友列为低收入户或低保对象。③在服务工作中,吃拿卡要、收受、索取财物、牟取私利。④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加重村民负担。

(2)重点发现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村集体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对外承租没有公开、低价或无偿租赁;租赁期过长,租金没有及时收缴到位;村集体房屋被随意占用,集体债权长期挂账。②违法违规发包、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③利用集体“三资”和职务影响违规参股驻村企业,搞利益输送,损公肥私,导致集体资产流失。④财务管理不规范,私设“小金库”,存在白条列支费用、无人签字领款等问题。⑤村干部边任职边经商,利用村集体资产、借助村级平台拉关系、谋好处,损害村集体利益。

(3)重点发现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违规发放津补贴、手机通讯补助等,违规接待,超标准发放工作经费,超范围列支费用。②违规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借机敛财。③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差旅费。④以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

(4)重点发现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对管辖区域内教育、医疗、水利、交通、环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尽心尽力解决,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拖绕躲,既不主动作为,也不耐心解释,导致群众不满、矛盾激化。②“三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设置地点不科学,公示内容不全面,重大事项、惠民政策等没有及时公布,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相关权利未有效落实。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重点了解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主要负责人在党员群众中缺乏威信。党员干部“双带作用”不强。②村干部参与党组织和村委会事务的积极性不高,成为“挂名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基本不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成为“挂牌村官”。③党组织内部运转不畅,分工不合理;村干部之间勾心斗角,互相拆台。④有的村干部被多次处理,但因无人可以接替,仍继续任职。⑤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有的书记为了保住“位子”,长年不发展新党员;有的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亲朋好友发展入党。⑥信访问题化解不力,处理方式简单粗暴,滋生不稳定隐患;对上访户通过违规办理低保和发放补贴形式维护稳定,存在“花钱买稳定”问题。⑦村务监督委员会不健全,履职不力,监督缺位、错位、滞后。

(2)重点了解基层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长期不组织最基本的党内政治学习和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有关活动。②党组织活动有偿化。以发放实物或补助的方法吸引党员参加活动。

(3)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①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②利用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五、具体要求

(一)依纪依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权限开展巡察工作;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察工作中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县委巡察办请示报告,严禁超越权限处理问题。

(二)严明巡察纪律。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加强对巡察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巡察纪律的人和事要严抓敢管;抽调人员要履职尽责,听从指挥,严守各项纪律特别是保密纪律;对不适宜、不积极从事巡察工作的要及时调换,造成影响的,予以处理。

(三)做好巡察配合。各被巡察单位要全力配合巡察工作的开展,积极如实提供各项资料,公平客观反映问题,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临城县委巡察办

                                2020年7月24日

分享到:

©中共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邢台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731号-2